如果,爱真正属于你
上高二了,我仿佛是被春雨充分滋润的嫩竹笋,忽然间就青枝绿叶般水灵起来。人长大了,心思就多了,我对校文学社的大名人——林森好感也就更强了。林森那时读高三,曾是我那酷爱文学的班主任的得意门生。最难得的还有,林森长得真帅,1.80米的个头,玉树临风,说不出的潇洒。那时,没有人知道我的秘密,为此人就带了点星光下的幽梦,越发显得少言寡语。同学们在背后议论我,说燕子什么都好,就是太傲气了!
后来,我的一篇作文被班主任推荐刊登在了当地的晚报上,我也参加了校文学社。林森对我的名字显然不陌生,他大大咧咧地打招呼:“噢!燕子,不就是高二一班那个傲气的女孩么?”等文学社的人都走光后,我堵住了他,一本正经地说:“我一点都不傲气,我只是个没穿水晶鞋的灰姑娘!”林森专注地看着我,随即笑了:“傻丫头,你是用高傲来掩饰自卑么?”一声邻家哥哥似的昵称,让我的头晕晕的。
我真的喜欢他,一时间眼里心里全是他。期末考试,我的成绩下滑了很多。我花了一周时间慢慢想明白了,在学生时代,大概只有天才能生发感情而不影响学习;我不是天才,所以只能放弃。于是,我找到林森说我要退出文学社,林森用忧郁的目光注视着我,然后默许了。
日后,偏科的林森没有考上大学。我知道他去做社会大学的高才生了——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,做个浪迹天涯的诗人一直是林森的梦想。或许他还有文章在报刊上出现,可是,我在为高考而奋斗,怎顾得上去看那些报刊?
距高考还有70天,因过于劳累,我终于将自己送进了医院。
仿佛做梦一样,梦里常常出现的林森就站在我的面前。“燕子,我刚从朋友那里知道你病了,来看看你,不会太唐突吧?你知道打工的人,没有什么钱,就送给你一张今天的晚报吧,副刊上有我的一篇散文。”他的语气非常平和,目光里蕴含着深深的怜爱。这目光唤起了我心中隐隐的痛,隐蔽而又缠绵的痛啊,无法用语言描述,我只能强作镇定地道谢。
两个月后,我走进了高考考场。这期间,我没有林森的任何消息。只是班主任一次无意中透露,林森正忙着打工,人很瘦。“真可惜了这孩子。”这话把我的心戳得生疼,可我除了用功读书,还能做些什么?
我如愿地考进了大学,又开始写点小文章,偶尔也有小作见诸报端。我努力想在报纸上找到林森的名字,可总是失望。我忘记了,林森是我家乡那座小城的才子,他的文章还没有渗透到省城。可是,可是,我怎么总也忘不了他?
又一年情人节到了,我始终惦念着远在家乡的林森——5块木头组成竞字的人啊!难道,你没听见我深情的呼唤?终于忍不住给高中的班主任写了封信,我请她无论如何要找到林森,把我的信转交给他,却一直没有回音。
半年时间又过去了,为了迎接校际辩论大赛,暑假我没回家。我像勤劳的工蚁一样在书山里钻了3天3夜,出来时蓬头垢面,面色如土,倒在地上就能呼呼大睡。路过红墙的时候有人喊我:“燕子,燕子!”声音那样熟悉而亲切,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——天哪!是林森,夏末温煦的阳光照着他,他挺拔地立在那里,散发出青春的勃勃英气。
“燕子,”他说,“生日快乐!”我这才恍然大悟。我想过千百回我们见面的场景,没有一回是这么窝囊的,自己憔悴得像个老太婆。我用手拣起长发想让自己看起来美一点,不自然地笑笑:“谢谢,你也快乐!”他左手在口袋里摸索着,然后拿出一个包装很美的小盒子,放在我的手中:“打开它。”
我打开盒子,里面是一枚精致的宝石戒指。“我不能收。”我惊慌地把它还给林森。他看着我,一下子用力抓紧我的手:“听我说,燕子,我打了很长时间的工,才买了这枚戒指。如果你觉得我配不上你,就把它还给我。要知道,体现在是大学生,我可是个无业游民……”我用手堵住林森的嘴,他轻轻地取出戒指小心翼翼地给我戴上。因为幸福来得太突然,我反倒不知说什么才好了。
林森又露出他特有的那种环笑:“闭上眼睛,给你一个惊喜!”待我睁开双眼,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份“录取通知书”,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:林森同学被录取为南大中文系新生。哎呀!林森竟成了我的校友。
后来,林森才讲起曾经的许多细节:包括我高三时,为了我的学业,他把总念压在心底什么都不说;包括他听同学讲我生病了,就从另一个他打工的城市赶回来,为的只是见见我;包括为了不想和我有多大距离,整整一年,他头悬梁锥刺股,终于考上南大,做了我的学弟。”,一那一刻我才明白,如果有种爱真正属于你,时间从来不会把它冲淡。